期刊阅览管理规定

2019年03月27日 09:44  点击:[]

        第一条 读者凭一卡通刷卡进入阅览室。举止仪容要文明端庄。

第二条 阅览室陈列书刊,仅供室内阅览,概不外借。

第三条 阅览室陈列书刊,可供读者自行取阅,但每人次限取12册,阅后须归还原处,不得随便乱放。

第四条 爱护书刊,不得污损(如圈点、加批、划线、拆撕、污迹等)图书。不得私自将书刊携带、转移出室外,否则以窃书论处。凡污损、盗窃书刊,按本馆书刊赔罚办法予以赔罚。

第五条 读者随身携带的物品,如图书、书包、雨具等,须放在指定位置,不得携入室内。

第六条 保持室内安静、整洁。禁止谈笑、喧哗;不准吃零食;不得随地吐痰、乱丢纸屑。

第七条 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,严禁在馆内吸烟;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物品入馆,严禁携带宠物入馆。

第八条 爱护阅览室内设施,不得乱写乱画,桌椅不得随意搬动,注意门窗启闭,节约用电,随手关灯。

第九条 对违反规则者管理员有权给予批评教育,凡不听规劝者,取消阅览资格,纳入诚信及学分管理,严重者交有关部门作进一步处理。

期刊室工作流程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
过刊、过报处理工作流程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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